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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**房地产公司聘用管理制度
第一节 目的
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建设,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,促进招聘工作的规范化、程序化,以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,特制定本规定。 第二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。
第二节 适用范围及原则
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组织机构。 第四条 求职员工分为两类: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。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,享受公司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,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、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,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。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,若愿意继续受聘,经公司同意后可与本公司继签聘用合同,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本公司签订合同。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,实行下列原则: (一) 编制控制,突出重点,按计划用人; (二) 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相结合; (三) 全面考核,最适者录用。
第三节 聘用条件
第六条 从事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正式员工一般应满足下述条件: (一) 大专以上学历; (二) 二年以上相关职位工作经验; (三) 无不良行为记录; (四) 特殊情况人员,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适当放宽有关条件; (五) 所有员工的录用必须经总经理批准。 第七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,不得聘用: (一) 在学历、经历、职称、参加工作时间、婚姻状况、原工作等方面有隐瞒、欺骗行为; (二) 有肝炎、肺结核等急、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,医生认为影响正常工作的; (三) 正在孕期和哺乳期的。 第八条 所有应聘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,一般都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后才可考虑聘为正式员工,特殊职位可考虑将试用期延长为三个月。 房地产公司聘用管理制度.doc7简介结束,下载后阅读全部内容 |